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司发布了“关于征求《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3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前,意见征集稿于2020年7月下发。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3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寄回、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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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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