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联通中卫云数据中心2号楼轻资产合作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批准实施,招商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合作单位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1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2号楼轻资产合作项目

1.2项目背景:

为更好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与合作伙伴鼎力合作谋发展,经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决策会审议通过,中卫云数据中心2号楼拟采取轻资产合作建设方式,实施配套工程建设。

1.3轻资产合作建设及招商内容

1.3.1数据中心轻资产建设模式定义:数据中心轻资建设模式是根据数据中心建设和维护成本较大的特点,结合自身资源优势,通过整合产业链资源,将资金提供方、场地提供方、设备提供方和客户资源等全部或部分资源进行整合,共同建设数据中心的合作建设模式。

1.3.2数据中心轻资产合作建设范围: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投入数据中心基本运营资源、局房土建资源,其中主要包括:数据中心运营所需的资质、品牌、客户资源、互联网资源(含带宽、IP地址及其引入的核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电路资源、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和业务管理等;局房土建资源包含:土地、局房资源、外市电等。

1.3.3合作单位建设内容:根据宁夏联通提供的相关文件,合作方负责机房工艺系统、机房装修、机房配电、UPS电源系统、空调系统、动环监控等机电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维护。

1.3.4招商内容:本项目是为了满足宁夏联通中卫云数据中心2号楼轻资产建设业务发展等需求,与合作单位共同投资建设,宁夏联通进行租赁运营。机架预估数量:2000架,单机柜功率不低于8KW。报价不包含机架用电,机架用电由联通自行缴付。

1.4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工业园区凤云路宁夏联通中卫云数据中心

1.5 合作期限:8年,应答人所报合作分成年限高于8年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6合作年限定义:自首批机柜竣工交付日,开始计算合作年限。

1.7 维护要求:满足宁夏联通IDC运维标准。

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资质完整、有效。(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合作单位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要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2合作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如合作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中一方的注册资金须不低于5000万(含),上述资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财务要求:应答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2.4信誉要求:应答人在2018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6日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提供专项承诺)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应答本项目中同一采购包或者应答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

2.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最多允许两家组建联合体。

2.6.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共同投资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投资协议中应确定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招商和澄清,并将共同投资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商人。

2.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商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商文件对合作单位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6.3联合体各方资产状况,应当至少满足与其约定工作任务所需的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资产的稳定。

2.6.4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招商人承担连带责任。

2.6.5已组建联合体的各单位,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再参与本项目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2.7本项目允许分包禁止转包,分包内容须征得找商人书面同意。

2.8本次应答为资格预审应答,应答人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满足通过资格预审的合作单位,方可进一步洽谈。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7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www.cuecp.cn)。

4.3 招商文件获取途径:应答人须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报名信息至少包含应答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采用联合体应答的,牵头人报名即可。

4.4 招商文件费用:不收取。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8时00分。

4.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应答人须在规定时间将应答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达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402会议室。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商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4.3.2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

4.3.3未按照招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商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

联系人1:丁文璐

电话:16609502251

电子邮件:dingwl9@chinaunicom.cn

联系人2:杨思博

电话:15609516039

电子邮件:yangsb33@chinaunicom.cn

六、特别说明

本项目详细评审方法暂未明确,待招商人最终确定后以公告形式发布。

招商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通宁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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