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7月29日报道:前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将持续至8月11日。
去年11月爆发的“3Q”大战让网民记忆犹新。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指出,《规定》出台有助于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规定》共有二十二条,其中第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侵犯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干扰或者影响用户终端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运行,或者修改对方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参数。业内观察人士认为,《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对互联网竞争的进一步规范化。
在保护互联网用户权益方面,《管理规定》第十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之外的用户个人信息,并且应当妥善保管用户个人信息,不得随意将其提供给第三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不仅将被处以警告,还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