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5月9日报道,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普遍运用,企业无形资产的领域不断扩大,域名成为了网络时代一项新型的、重要的无形资产。由于一些用户对域名认识不够,让一些骗子有机可趁,利用域名进行诈骗活动。

近日,江阴市法院审理和宣判了首例以高价收购域名为借口的诈骗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就此类案件向相关企业和个人提出警示。

周某纠集王某、孙某、邓某、诸某(另案处理)等人在上海市组建了虚假网络公司,以高价收购网络域名来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其中,周某全面负责诈骗活动,涉案被告人分为商务部、直销部两个部门。商务部工作人员冒充大客户高价收购域名持有人的所持有的域名;直销部工作人员冒充网络公司制造相应的网络配套资源;并制造假合同、假文书、假印章等骗取被害人信任。2014年10月,在被告人周某的安排下,孙某以某公司代表的身份谎称要高价收购程某某持有的“中国染料化工市场”等域名,但需要制作“交易许可证”等网络资源。随后,王某以帮助程某某制作各类网络资源、保证金的名义,骗取其人民币58万元。之后,几名被告人又使用类似的方法多次实施诈骗。被告人周某共参与诈骗15次,非法获得涉案共计人民币202.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参与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确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被告人获刑一至七年不等。

江阴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分析了此案发生的社会经济环境、诈骗的作案手段、特点,以及被害人的弱点等原因后,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买卖域名时应当仔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证照、证书等,如果对方提出其他消费要求,一定要提高警惕,到相关部门咨询后再行事。

关注中国IDC圈官方微信:idc-quan 我们将定期推送IDC产业最新资讯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支持

  • 高兴

  • 震惊

  • 愤怒

  • 无聊

  • 无奈

  • 谎言

  • 枪稿

  • 不解

  • 标题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