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2月26日报道:近日,工信部有关人员表示,国内将全部取消手机话费有效期,中国移动表示新入网用户将不再推出设置话费有效期的产品。

充入手机账户的话费居然有个“有效期”,过了这个时间点,要么话费余额自动消失,要么得不断充值才能保住帐户……这听起来匪夷所思,但的确是三大手机运营商业界的“潜规则”,有的运营商堂而皇之写入格式合同,被消费者称为“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的本质,是缔约方力量的严重失衡,一方居于绝对的强势,另一方居于绝对的弱势,合同意志受强者掌控。绝对缔约强势的取得,或因市场优势而获垄断性地位,或因政策性保护而获得毫无挑战的垄断地位。而“潜规则”的本质,则是居于支配市场地位的业界的“卡特尔”型攻守同盟,不采此行为模式,则在业界不受人待见,受到排斥。不论是霸王条款还是潜规则,最终受伤害的是广大普通消费者。

我国通讯运营企业,在原计划经济时代通信部门基础上,经过平均割裂后,形成了各守一块“自留地”的三大运营商,如中国移动主营移动通讯,中国电信则通吃了固定电话业务。所以,表面是割裂成互为竞争的数个同行业企业,迎合了市场经济条件的需要,但实质却是各垄断了一个核心业务,对市场竞争并没有起到明显效果。

随着移动通信的普及和推广,这才引起之前对移动通讯业务并不重视的运营商也加入瓜分市场大蛋糕的行列,如中国电信推出“3G”业务,联通的CDMA手机等。这三大运营商都不约而同地加入了中国移动“神州行”等产品之类对话费设有效期的“行动同盟”。也就是说,当更多的运营商也加入这一业务时,却没有让消费者获得更多的利益实惠,之前的不平等条款没有被后来竞争者所破解,这证明了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学理论一再证明,垄断让市场窒息,垄断让消费者受害。中国三大通讯运营商属国有企业,其垄断的合法性在于三大通讯企业会以一种国有企业“公益性”原则来约束自己的市场行为。而作为企业本身,逐利性及利益大化又是其本能。这形成了天然的冲突。破解这个冲突,就得需要国企监管部门及其他国企的“利益持有者”,介入其企业治理。

可以这么说,今天三大运营商表态放弃“潜规则”了多年的话费有效期产品,其“向善”动力来自于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群体的压力。之前,发改委曾表态对通信企业展开垄断调查,也是一种压力。另一方面,21城市消费者协会对通讯垄断行为的呛声,也形成了压力。最近一次研讨会上,国资委有关官员表态国企要重归“公益性”,也为未来国企改革指明了方向。压力带来破冰。

“去霸王化”令人鼓舞,而这一集多管齐下的敦促国企自我改良的模式,也值得深入研究。事实上,“话费有效期”仅只是众多受人诟病“霸王条款”之一,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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