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IDC圈12月12日报道:克服宽带鸿沟,离不开增加宽带投入,但克服宽带鸿沟,也不能仅寄望于加大建设投入,不能仅寄望于宽带垄断者的觉悟,在宽带批发的源头引入竞争是必不可少的。

日前,发改委相关部门对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微博)开展反垄断调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较早关注中国电信等价格歧视行为,并以学术形式,搭建反垄断讨论平台,并在平台上提出了代表专家个人意见的电信改革方案。在此就有关问题进行以下说明:

一、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对宽带反垄断问题的基本观点

信息化发展实践表明,存在着“宽带鸿沟—宽带垄断—宽带改革”的逻辑,其中,宽带鸿沟是“症状”,宽带垄断是“病根”,宽带改革是“药方”。

垄断运营商滥用其宽带批发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排挤宽带零售市场竞争对手的行为,已经造成不利于信息化发展的明显后果。政府反垄断执法部门启动宽带反垄断调查理所应当,我们期待着调查结果能够约束垄断运营商的垄断行为,更希望此次调查对电信市场和信息化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

关于国家宽带战略,我们认为,克服宽带鸿沟,离不开增加宽带投入,但克服宽带鸿沟,也不能仅寄望于加大建设投入,不能仅寄望于宽带垄断者的觉悟,在宽带批发的源头引入竞争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引入更多市场化的竞争主体,也是增加宽带投资的一种方式。

广电网是未来中国宽带竞争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其所拥有的入户有线电视线路,是解决用户驻地网的自然垄断一种很好的手段。但是,广电系统自身改革明显滞后,是阻碍他们成为有效的宽带竞争者的重要原因。此外,广电领域的垄断也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通过政企事的分离、通过引入竞争来解决。

宽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然而,宽带改革的具体方案是见仁见智的,需要深入研究,乃至必要的争论。我们并不认为把电信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分切给广电网是可行的和最理想的方案。

二、在反垄断研究平台上开展电信改革方案开放式讨论

信息化研究中心建立开放的反垄断研究平台,在平台上,围绕宽带产业革命,开展电信改革方案、三网融合改革方案的讨论,大家各自提出不同方案、不同观点和不同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站在国家战略和电信产业改革发展的高度、站在广大消费者的角度,推动决策、提供参考。

平台是基础,代表中心的正式立场;在平台上提出的各种改革方案和建议,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中心正式立场。

中心反垄断、推进电信改革,基于社科院超越部门利益的客观立场,中心就反垄断问题召开多次座谈会,邀请各大部委代表参加,公开听取电信、广电、电子等各领域专家正反两方面意见,“10.20纪要”为参会各领域专家共同意见。中心《宽带瓶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设施瓶颈》课题,从采集取证、分析数据、开展课题研究、征求意见,到上报成果,程序规范,不存在小报、代言媒体和娱乐媒体所臆测的“阴谋”、“阳谋”。研究中心籍此声明,一些媒体中有与此不相符合的有关报道,均以本中心发出的声明为准。此类媒体以特定目的所进行的不实报道以及对公众造成的混乱,应由这些媒体自已负全责。

1、反映反垄断平台基本主张的“10.20纪要”

纪要全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互联网接入与电信垄断“学术研讨会纪要》,是一个专家意见综述。纪要根据2010年10月15日中心主持召开的”互联网接入与电信垄断“学术研讨会记录整理,并由研究中心汪向东主任于2010年10月20日审定后,按惯例报送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各大部委及相关部门。

纪要的核心是五点建议,如下:

(一)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立即责成中国电信先停止清理行动

(二)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责成垄断运营商立即停止价格歧视、差别待遇的垄断行为

(三)建议及时调整网间结算的结构与政策,增加国家交换中心(NAP)点的互联带宽,降低网间结算价格

(四)建议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开放政策,将“穿透流量”合法化,进一步扩大电信业的开放与竞争

(五)建议国家反垄断法行政执法部门以此为契机,启动电信市场的反垄断调查

2、平台相继推出的三个方案

平台推出的各个方案,由中心成员及参与研究成员从不同角度提出,但均不代表中心正式立场。各种方案根据“10.20纪要”精神,从不同角度对电信改革方案的思路进行探讨、设计和论证。

1)第一方案说明

第一方案是一个将ISP与IDC相剥离的方案。由课题组研究成员提出,以《第五次电信分拆与重组方案建议》为题,署名“高红冰”,全文发表于《互联网周刊》(2011年3月5日)。

在该方案建议中,考虑到国家三网融合推进中的难点,提出将电信、联通和ISP和IDC业务进行分离,进行改革,主导思想是分业经营,推动移动(铁通)与广电进一步合作,促进广电系统更快地融入互联网中来,参与宽带市场的竞争,即所谓打造中国宽带市场竞争的“第三极”。

分拆重组的具体方案主要内容是:“参照英国电信集团2008年将数据中心业务进行分拆,出售给HP的成功做法,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数据中心业务分拆出来(目前拥有的近10万个数据中心机架,超过60亿的年收入),这些内容不再属于电信、联通自已拥有的资源,解决了中国移动(微博)互联网上没有内容的问题。”

由于该方案中有涉及将电信、联通IDC业务打包交由广电的有关内容,媒体即臆测此改革方案是广电授意所为。信息化研究中心特此申明,中心该课题研究从未受过广电方面授意或资助,方案中的观点和建议仅为推进电信改革方案的深入探讨之用,在此一并澄清。

同时,为避免媒体再次望文而生歧义,特重录公开见报原文如下:

“关于分拆出来的数据中心的归属问题,可以采用三种方案:第一种是交给有IT背景的民营企业去运营,特别是那些正在发展云计算业务,亟需数据中心资源的民营企业;第二种是交由广电来运营,数据中心是当前制约广电在三网融合业务上发力的软肋,正是广电亟需的资源;第三种是由电信运营商成立合资公司来独立运营,从而摆脱体制的限制,在运作上更加灵活,也更加市场化。”

2)第二方案说明

第二方案是一个骨干网运营体制加强竞争和用户驻地网实现网业分离的方案。核心内容是建立“独立第三方非主营交换中心”,引入骨干网竞争;同时通过网业分离,在“最后一公里”引入竞争。该方案由中心课题组研究成员提出,署名“国平”在本期《互联网周刊》上发表。

前提是假设IDC方案(三网融合)在现阶段不可行。政策隐含的是这样的含义,如果广电不进一步实现政企分离、打破行政性和政策性保护下的垄断,其拥有电信骨干网参与宽带市场竞争,对竞争者即不公平。

广电没有完成政企分离,打破垄断,是这一具体方案在现阶段无法着手操作的主因。一方面,方案提出后,广电没有显示出积极推进自身改革的意愿,使这一试探方案显得一厢情愿;另一方面,这一具体方案一旦实施,客观要求广电政企分离,打破垄断,回到三网融合正轨,广电是否愿意实现台网分离,将网络部分拆出来置于广电系统之外,归给市场,值得我们进一步观察。

在此背景下,第二方案采取将电信网、广电网与互联网等三网融合搁置,仅定位于电信网与互联网的融合进行设计。当然,这一方案并非排斥广电,也同时考虑了将下一步实现台网分离后的广电网。

3)第三方案说明

第三方案是一个内部网业分离方案。核心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骨干网自然垄断与信息服务业务完全竞争相结合,在“新垄断竞争”结构下进行互补式体制分离。该方案由中心课题组研究成员提出,署名“周瞰”在本期《互联网周刊》上发表。

前提是假设(两网融合)方案也不可行。则电信改革仅提出局限于电信领域的方案。

在围绕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的媒体反应中,我们明显感觉到公众对电信改革的意愿明显衰退,与前十年公众积极参与电信改革的热情形成鲜明反差。表现为由新华网记者报道中反映的公众普遍认为以宽带革命为中心的电信改革是“神仙战”,与己无关。

中外电信改革和规制的出发点区别在于,国外主要是从保护消费者出发,国内要兼顾国家、行业和消费者三方利益。既然国内消费者自己都无所谓(如果这不是媒体被操纵,而是真实民意),推论下来,电信改革确定重心时,对国家、行业和消费者三方利益之间本来就难以把握的平衡,就可以有一种意外的新的道路可供选择:重心适当向行业倾斜,重点解决企业做强做优问题。不过无论调整重心在哪里,最终要让消费者受益。企业做强做优,也要以更好让消费者受益为前提。当然这一方案无暇顾及竞争对手了,好在目前无论广电、中国移动、互联网企业、外商,没一方敢公开提出电信改革方案,可以视为弃权,这一方案的阻力也就自然不存在了。

这样确定电信改革重心的好处,从战略上讲:第一,卸下了国家的负担。国家能提出宽带国家战略固然锦上添花,实在不想往“铁公鸡”(铁路、公路、机场)之外投,这个方案相当于用政策换投入,通过调整生产关系释放生产力潜力,不依靠国家物质投入(当然对出台国家宽带战略,在媒体上还是要年年提、月月提、天天提);第二,扩大了需求。消费者通过这一方案获得好处的方式,不是通过简单降价,而是通过获得更好的服务和相对于服务质量的更低的价格。第三,极大地调动行业积极性,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重点解决中国电信、联通利润不足的问题,但不是通过垄断,而是通过一种新市场结构下的自我改革。

第三方案的实质,是通过“强制”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赢利的方式,结束他们“损人不利己”状态。所谓的“不利己”是指,由于不明智的电信改革定位(产业和企业定位),造成该发的财没有发,使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市值落后于腾讯、百度这样的互联网企业,使电信职工陷入较行政性垄断行业相对较低的福利状态。所谓的“损人”是指,在数据业务、互联网增值应用方面,自己没有发财却有意无意挡了产业其它主体发展之路。例如以占收入仅2%(60亿元左右)的某项业务,挡住其它产业主体千亿以上的发展机会。一项业务就阻碍一个行业的发展到这个程度,各项业务加在一起,足以逆转中美ICT产业战略基本态势,使中国宽带发展出现倒退(事实上这种情况已出现了,见今年国际电联报告)。

方案出于好意,建设性地指出症结所在,希望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即使“损人”(与人竞争),也一定要做到“利己”。这样至少国家、消费者不受损失。至于具体竞争对手是否受损失,并非我们核心考虑。毕竟我们提出反垄断,矛头并不是指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企业本身,只要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我们乐观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成为做强做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建议的关键是,重新定位电信改革定位(从CT定位移向ICT定位),依靠引入互联网现已成熟的战略创新和模式创新,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内部网业分离(小网业分离),从以往电信改革完全不同的方向上,解决普遍服务与保值增值之间的内在矛盾,从根上解决做强做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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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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